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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起施行 贵阳市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优化调整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5日作者: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4月24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对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范围、扩大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范围等四个方面进行优化调整。

  其中,通知提出扩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范围。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范围,由“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超过1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调整为“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

  扩大住房公积金“既提又贷”范围。缴存人家庭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将“既提又贷”政策适用范围由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大至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间间隔限制。缴存人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即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扩大人才支持政策适用范围。将持有筑才卡(高层次人才)、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纳入人才政策支持范围,在贷款额度、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方面予以支持。

  该施行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