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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发布时间:2005年09月02日作者:丽江古城区房产管理所 来源:丽江古城区房产管理所
 

  一、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复审-〉领导审批-〉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二、缴验证件
(一)产权人身份证或法人及其他组织资格证件(复印件)
(二)房屋所有权证;
(三)翻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竣工图纸及有关批准文件
(四)房屋坐落门牌号、或权利人姓名、名称改变的,提交有法律效力的证件、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
(六)房屋位置图和分户平面图。
三、收费标准(根据云计价格[2002]672号文件)
住房所有权登记费80元/本
住房以外所有权登记费100元/宗
农村新建翻建住房10元/套
增加共有权证书工本费10元/本
四、工作时限
自正式收件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