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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年涨幅不高于5%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6日作者: 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刘敏/文)据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消息,“十四五”期间,北京市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目前部分项目已陆续投入运营。为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评估、确定和备案管理工作,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起草了《关于规范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通知以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为基础,结合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实际,坚持市场化方向,简化管理程序,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确定、租金备案、租金调整等具体要求。

  其中,通知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金由持有运营单位确定,且应当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市场租金水平由持有运营单位委托专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可根据项目分类设计的实际,分别评估确定同类型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分为成套住宅、公寓、宿舍三类,实行差异化定租。住宅型房源租金按照每月每建筑平方米计价,公寓型和宿舍型房源租金按照每月每间计价。

  同时,通知提出,持有运营单位动态调整备案租金时,项目租金仍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评估租金标准。项目备案租金上涨的,租金年度涨幅应低于周边租金涨幅,且不高于5%。租金调整后,应按要求重新提交备案。

  此外,通知明确,对持有运营单位不按本通知规定进行租金备案、不如实申报项目租金、未明码标价、高于项目备案租金运营的,应采取约谈告诫、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处理。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已享有的相关优惠政策,并按规定纳入全市住房租赁信用管理进行失信惩戒。

  该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至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