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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功发放首笔“商转公”直转贷款!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6日作者: 来源:宁夏住房公积金服务公众号
 

  

“真没想到,商业住房贷款直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么方便,不但节省了利息,也不用去自己筹钱还清商业住房贷款,更不需要到银行和公积金两边跑了,给你们点个赞!”

3月6日,在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直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直转)的李先生高兴地说,他在中国银行的36万元商业住房贷款,在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商转公”直转业务后,由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直接结清了商业住房贷款,然后成功转为公积金贷款,这是中心成功发放的首笔“商转公”直转公积金贷款。

 

 

“商转公”是指购房者将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其目的是节省贷款利息支出。由于涉及贷款质押权转移,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及防范资金风险要求,目前我区均采用先还后贷方式,即:对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人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商业银行解除抵押,重新将抵押权办理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再由中心发放公积金贷款。

此种方式的前提条件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人需先期筹集贷款资金还款后方能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增加了借款人筹集资金的难度,而且费时费力。

为切实解决职工群众办理业务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积极探讨梳理“商转公”直转业务开办的条件、流程,与银川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积极沟通、多次磋商,在解决顺位抵押登记、贷款资金流转等难题后,于近日在中国银行同行间试点开办了“商转公”直转业务。

职工群众搭乘“商转公”直转业务“直通车”后,无须自筹资金结清商业住房贷款,办理公积金贷款更为省心、省力、省费用。

 

 

目前,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宁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首先在委托银行中国银行的同行间先行试点开展了“商转公”直转业务。

下一步,中心将适时在其他委托银行同步开展同行及跨行此项业务,待条件成熟后在非中心委托银行全面开通“商转公”直转业务,为更多有“商转公”直转业务需求的职工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