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关键字:


  类 别:  

    当前位置:丽江房产信息网->房产知识->阅读
央行:10月新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4.3%,较上月下降4个基点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8日作者: 来源:焦点财经
 

  

11月16日,中国央行网站发布《2022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报告》称,目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分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类。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采用“三层定价机制”:一是全国层面,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全国层面的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二是地方层面,各城市政府在全国层面的政策底线基础上,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确定当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三是商业银行层面,商业银行综合考虑资金成本、信用风险等因素,与借款人协商确定具体利率水平。

目前,全国层面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LPR加60个基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

2022年9月29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放宽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政策出台后,一些城市政府积极响应,作出了相应调整。

《报告》显示,政策出台后,一些城市政府积极响应,作出了相应调整。山东济宁、湖北黄冈、广东清远和阳江、浙江温州和舟山等城市,已将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LPR减35个基点至LPR减60个基点,降幅在15个至40个基点之间;湖北、广东部分城市阶段性取消了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从实际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看,2022年10月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 4.3%,较上月下降4个基点,较上年末下降133个基点”,报告显示。

《报告》强调,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稳妥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保交楼专项借款加快落地使用并视需要适当加大力度,引导商业银行提供配套融资支持,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