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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购首套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降至20%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5日作者: 来源:焦点财经讯
 

  

焦点财经讯 耿宸斐 据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经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泸州市实施阶段性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据悉,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所购住房为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所购住房为再交易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普通自住房,所购住房为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30%;所购住房为再交易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