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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来了!税率维持不变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4日作者: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8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与房屋买卖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并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一时间,“房价要涨,契税要涨,买房要趁早”的传言四起。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为了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契税从国务院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契税法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至5%”,法定税率与1997年出台的契税暂行条例相比并无任何变化。

同时需要关注的是,按照当前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房地产交易中实际执行的契税税率主要在1%~3%之间。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草案)》的说明中,财政部部长刘昆介绍,维持现行税率不变,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契税法规定,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按照税法规定,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这意味着自1997年出台的契税暂行条例,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终于上升为法律,税收法定再进一步。

契税与房屋买卖相关,契税税率问题近期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一些房地产中产发布消息称,新契税法税率调整为3%~5%,意味着之前1%、1.5%的购房优惠契税税率将会上调。

不过,《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3%~5%的契税税率,与1997年出台的契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一致。

探究1%、1.5%的优惠税率,还要追溯到2016年发布,目前正在执行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通知同时指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该项优惠政策。

专家:优惠税率将延续

记者注意到,一线城市关于契税税率的规定有一些差别,以北京为例,目前首套购房、90平方米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首套购房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征收契税;非首套购房按3%征收契税。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总体来看,契税实际税率普遍在1%~3%之间,这也是考虑到一些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房产的总价值比较高,如果税率调高会加重刚需购房者的负担。

施正文指出,目前来看,契税法基本上采取了税制平移的做法,法定税率没有变化,对现行优惠税率等优惠政策也通过授权国务院和地方政府制定差别税率和减免税的形式予以延续。未来具体执行中,要结合房地产市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具体情况,由国务院或省级人大出台具体政策,因地制宜、因城施策。

业内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后续契税税率本身不会调整,今年是减税降负的年份,不存在加税一说。所以,购房者不要过于担心这个问题,对于购房置业,购房者应该保持独立的置业计划,不要被中介机构忽悠了。

值得一提的是,契税法发布后,上观新闻报道称,目前,个人在上海购买首套住房的,依然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即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