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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人士:发改委企业债券仅限棚改、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等项目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4日作者: 来源:观点地产网
 

  

  观点地产网讯:12月13日,由发改委主管的媒体《中国经济导报》发文表示,12月12日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有自媒体对其中关于房地产的内容有误读。对此,权威人士对《通知》中所提及的有关房地产业相关内容进行权威解读。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文中提及,权威人士表示,《通知》中提到的房地产业,仅仅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一个类别。从行业分类的角度看,房地产业的定义及其内涵和外延是非常广的,包括棚改、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等都属于房地产业。

  国家发改委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调控的决策部署是坚决的、一贯的,也是非常严厉的,这一点在企业债券融资方面也是一致的。按照中央关于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的精神,目前国家发改委企业债券只支持棚改、保障性住房、租赁住房等有限领域的项目,不支持商业地产项目。这几年,企业债券在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方面的政策没有变化。

  《通知》同时明确了优质企业的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主管部门还有明确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依法合规,符合政策要求。

  对于近两年广东、北京(楼盘)等地房地产企业发行停车场专项债券的先例,权威人士特别强调,符合《证券法》规定条件的企业经批准即可发行债券,但需要注意的是,发改委主管的企业债券所募集资金必须用于项目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